多次组织赌客在偏僻的田间树林里聚众赌博,涉案赌资累计数千万元。近日,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汉川市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等8人犯赌博罪,分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元至元不等罚金。
案件详情
李某、涂某学出资组建赌博团伙,开设赌场;邱某雄负责提供赌博场地、安全,组织人员搭棚、望风、接送赌客,发放团伙成员工资;23名团伙成员(均另案处理)负责接送赌客、维护赌场秩序等具体事宜。
年5月至7月,李某、涂某学多次组织“潜江皇帝公司”、“监利皇帝公司”人员及仙桃市、汉川市等地的赌客,在汉川市脉旺、回龙、里潭等乡镇的田间、树林搭建棚子,采取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聚众赌博。
每场赌博,李某、涂某学为“皇帝公司”提供“保证金”50万元、赌资30万元,从中抽头10多万元;再按赌博团伙55%、“皇帝公司”30%、返点赌客15%的比例进行分配。
期间,“潜江皇帝公司”参赌30余次,涉案赌资累计余万元,累计输款余万元。7月6日,“监利皇帝公司”与60余名赌客赌博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扣押赌资万元。
年11月14日,汉川市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以赌博团伙的李某、涂某学、邱某雄、赵某涛,“潜江皇帝公司”的薛某,“监利皇帝公司”的刘某、王某、黄某高涉嫌赌博罪,向汉川市法院提起公诉。
汉川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某、涂某学等8人全部认罪认罚。12月16日,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全部犯罪指控和量刑建议,以8名被告犯赌博罪作出上述判决,其中还判令李某、涂某学退缴的60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