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聚焦党风政风热线问政汉川市国土资源局 [复制链接]

1#
北京白癜风哪家最好 http://m.39.net/news/ylzx/bjzkhbzy/

有料/有趣/有品/有心

Fm.2汉川电台资讯娱乐调频《*风*风热线》栏目,本期问*单位:汉川市国土资源局。以下是部分直播录音。

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

中心负责人

张先根

主持人:我们栏目组就大家对国土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采访到两条录音,下面我们来听听,并请您作出回应。

我们当时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卖家在自己家旁的空地上做的房子,住了一套,分成几间卖了,这也不叫小产权房,因为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照说,这买卖成功我们应该把土地权买了,结果办的时候,他给我们办土地证写的是划拨土地性质,当时我们不懂,现在知道了,假设我要卖出去,我就要交税,听说是五六百块钱一平米。

主持人:请问,这位市民遇到这种情况的*策依据是怎样的?他被坑了吗?据您了解,这种因为觉得自己不懂而感觉被坑的情况,普遍吗?您有什么建议?

张先根:

(一)《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年1月1日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属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1.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选择有偿使用方式;
  

2.进行土地价格评估;
  

3.市、县土地行*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4.县以上人民*府审批;
  

5.登记发证。

(二)年至年期间,我市个人住宅用地转让实际操作中,仅有城区少部分居民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根据土地使用者(买方)的申请,选择办理了有偿使用出让手续,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大部份的转让仍然保留了划拨性质。

(三)年1月1日起,我市结合周边县市具体操作和实际情况,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施行以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等方式)房地产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周先生的录音,说的不是很清楚,我们无法判断周先生买卖房屋时间及房屋所在的乡镇,如果上面的答复有不满意的地方,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具体咨询。

我有两个问题,我老家的征地占用补偿,到村里的是多少钱,落实到农户手上的和国家标准还有其他对方对比,好像很不公平,弄得现在湾子里村干部和村民关系非常僵,老百姓觉得*策蛮不透明,到底我们现在补偿标准是多少?或者说*策有变动,现在的标准是什么样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都兴不动产证,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要有,才能办。现在房子私下交易可以成交,但是真要办证的时候,土地证不动产证办不出来,正常的合法的房屋交易不能进行,老百姓到底应该怎么做?


  主持人:这两个问题,请嘉宾解答。

张先根:

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我市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发[]11号)和《湖北省人民*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发〔〕12号),征地补偿标准因地类和区域不同征地补偿标准有所区别,您可以上网查询一下这两个文件,可以查询到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信息是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数据库的基本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土资源部已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需先录入土地信息(宗地数据、电子坐标),再将房屋信息录入,才能生成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即幢落宗、户落幢),只有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信息录入到不动产信息数据库后方能进行不动产登记,没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和与建筑物相关联的土地数据信息录入是无法进行登记的。针对这类问题我们的解决办法是:按照房地一体登记原则,对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且已完成相关验收备案手续,具备土地分割条件的开发项目,但业主尚未办理分户土地证的,如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我局登记中心先依据其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房屋转移合同及相关税费证明,按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将土地信息从开发商直接过渡到现业主,补齐土地信息后,收回其房产证,为业主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再根据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或抵押登记。

编辑/小汉

《对话一把手》、《*风*风热线》栏目常年征集线索,欢迎市民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四风”问题、懒*怠*现象、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监督发声。

点击《看汉川》首页下方“微互动”,再点击“爆料和投诉”留言,或直接在首页下方输入文字或图片、视频等。

推荐阅读

*风*风问*汉川市财*局

*风*风问*汉川市社会救助局

*风*风问*汉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风*风问*汉川市国税局

汉川最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公众平台

看汉川 知汉川 微天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